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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举行广东省居住证首发式(组图)
2010-01-02 15:55:00

   1月1日上午,省推居办和广州市推居办在广州市人民公园隆重举行广东省居住证首发式。副省长、省推居领导小组组长李容根,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推居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娟,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推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局长郑泽晖,广州市政府副市长陈国以及省、市推居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首发式。首发式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推居办主任郑东主持。在首发式上,李容根副省长、罗娟副厅长、陈国副市长分别为首批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现场颁发了广东省居住证,李容根副省长、郑泽晖局长接受了媒体采访,新华社、中新社、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二十多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李容根副省长在首发式上指出,我省有近3000万流动人口,是流动人口大省。奋战在各行各业的来粤建设者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辛勤劳动推动了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取得辉煌成就。实行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我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创新举措,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行居住证制度,就是要保障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认同感,同时提升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李容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居住证推广实施工作。同时,希望广大来粤建设者充分认识到居住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权益保障功能,积极主动登记办证,配合政府部门携手把居住证制度实施好,为广东经济社会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当天,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在同一时间举行了广东省居住证首发式。 (编辑:小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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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居住证
 2009年7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施行之日起,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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