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3月23日)通过媒体发出2010年第三号安全提示:市民群众在清明节扫墓期间要遵守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禁止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扫墓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今年4月5日是清明节,预计将有大批市民群众进行扫墓活动。广州警方指出,由于市内各公墓停车场的车位比较紧张,请广大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扫墓。在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并注意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贵重物品。同时,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要在指定区域焚烧,防止引发火灾事故。4月3、4、5、10、11、17、18日的8至17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无关车辆请绕道行驶。届时行经该路段的车辆应按照交通指引标志行驶,并服从执勤公安民警的指挥。
广州警方并重申任何人不得在墓地周边乱摆乱卖,更不能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岑柏瀚 编辑:小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