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警事要闻 便民提示 警方行动各地警讯 图片新闻 专题报道
警方公告 警方提示 警方通缉 警情通报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热点咨询 办事公告 办事经历 情景服务
政务信箱 请民协助 在线访谈 平安论坛 咨询 举报 投诉
为加强对我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的管理,从8月1日起,申请办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的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材料时,除提供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特此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