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安部通知,2010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46.1分,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投靠父母类为1分;子女照顾父母类为60分;父母投靠子女类为1分。凡达到上述分数线并符合受理审批条件的申请人,2010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获准赴港澳地区定居。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公安部调整了子女投靠父母类、子女照顾父母类及父母投靠子女类的打分计算公式。其中,子女投靠父母类的打分公式调整为:18-申请人的年龄=得分;子女照顾父母类调整为:父母的平均年龄=得分;父母投靠子女类调整为:申请人的年龄-59=得分。该计算公式比以往的公式更为直观,便于申请人计算自己的得分。此外,夫妻团聚类打分公式仍维持不变,为:分居天数×0.1=得分。
广东省公安厅将于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安排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敬请申请人留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http://crj.gdga.gov.cn)、《文汇报》、《澳门日报》的公告名单。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咨询,也可随时登陆该局网页或来电来函该局咨询。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网页地址http://crj.gdga.gov.cn咨询电话:(020)83119147或96897,投诉电话:(020)83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