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汕头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司机,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还处以1000元罚款,对驾驶汽车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希望驾驶“超龄行驶”车辆的车主,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汕头市共有19余万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其中汽车1.4万多辆,摩托车17.6万多辆。报废摩托车数量以中心城区和潮阳区为最多,总共占全市总量的87.5%;而中心城区的报废汽车数量占了全市总量的67.9%。大量报废的和没有经过检测的报废车上路行驶隐患丛生。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中,很多的都是过期报废的或没有经过年审和安全检测的。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汕头市有多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包括位于光华路的汕头市物质再生利用回收总公司、位于珠池的汕头市广汕物资机动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等。车主可先将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报废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确认后将车辆解体,出具报废回收证明,在7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记者还了解到,报废机动车无需缴交费用,相反,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会给予报废车辆所有人一定的补贴。(林馥盛 陈逸蔓 编辑:格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