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梅州各级公安机关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梅州市的居住证受理和发放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底,全市共受理居住证11238张,制证7558张,发证6452张。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梅州市开始实行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取代暂住证制度,原来的“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推居”工作,把“推居”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梅州市今年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打造平安梅州、平安亚运的重要举措,并专门成立了市“推居”工作领导小组,拨出专项经费开展推广居住证工作。
为有效推广居住证,市公安局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宣传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各级媒介广泛深入宣传居住证,让居住证家喻户晓。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采取公开张贴居住证办证流程或办证须知;公开办证需要的材料种类、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时限及投诉监督方式,免费提供登记表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杜绝流动人员反复多次上门补充材料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推广居住证的申请和办理。由于外来人员白天多外出务工,民警在日常工作时间很难找到出租屋的租住人员,梅江分局社区民警甚至打破8小时工作制,利用中午、夜晚和假日等外来人员比较集中在出租屋的时间进行走访、宣传,并为他们提供联系相店上门照像、上门受理、上门送证等便民措施,让广大“新梅州人”及早拥有居住证,也让他们真正有了家的感觉,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
与此同时,为全面摸清梅州市流动人口的底数,为居住证推广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结合百日排查行动和“长安102号”专项行动,按照对出租屋要全面摸清底数,全部录入警综系统,街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对辖区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出租屋3821间,清查流动人口16002人,并做到全面采集登记、全部录入系统,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鲜活,确保实现人屋关联,有效地推进了梅州市居住证的推广工作。(编辑:小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