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证,只要符合条件的有效期满换证时,现在都可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
据介绍,2004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近日,记者从佛山市车管所获悉,机动车驾驶证原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证,符合条件的,均可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
换领时有两种情况:原驾驶证有效期始为2004年5月1日后的驾驶证,驾驶证到期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只要“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驾驶人可携带原驾驶证、身份证明等证明到车管部门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人在2010年5月1日后到车管所办理了驾驶证业务,换领了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但原驾驶证是符合换发10年期驾驶证条件的,可免费更换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
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的实施,主要是对守法驾驶人的奖励,通过加大换证间隔,减少换证次数,鼓励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以达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服务的目的。车主如有不明的问题,可咨询佛山交警支队车管所、南海车管所、顺德车管所。(编辑: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