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受害人家属怀着感激的心情向潮州市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送上一面绣有“破案神速、公正执法”的锦旗,衷心感谢公安交警部门神速破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为其伸张正义。“2011.11.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及时侦破,也是交警大队正在开展“三访三评”活动中为群众办的一件实事。
去年11月30日凌晨4时左右,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转来警情称:在东凤镇东彩路昆五路段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地,驾驶员倒地不醒,另一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报后,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带领办案民警驱车赶赴案发现场进行侦查。当办案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有一男子倒在地上,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倒在东彩路北侧路旁,“120”医生到达现场实施抢救后证实该男子已死亡。
人命关天,案情重大,肇事逃逸案件无论在法律和道德都是所不容的,现场的办案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全力进行攻坚,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于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切实保护受害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惩肇事逃逸者。
随后,办案民警迅速从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展开调查。现场仅留下的该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及散落物,且在散落物前的一块红砖条,除此之外,民警再未发现其他可疑物品。办案民警通过现场的散落物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梳理。随后,民警又立即分组对现场周围进行调查了解,一组对周围群众及报警人进行走访、询问,另一组则迅速对附近路段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最终在事故地点前大网吧的监护录像中查获到一条重大线索。
事故发生前,刚有一辆手扶拖拉机满载红砖条途经该路段,且现场又巧合掉落一块红砖条。于是,办案民警经深入分析后迅速将该手扶拖拉机纳入侦查对象,派出办案民警到东凤镇内的所有烧砖窑进行地毯式排查。民警获悉,在当天凌晨,东凤镇礼阳郑村民郑X秋有驾驶手扶拖拉机到昆三村一砖窑载红砖条。办案民警即迅速赶到东凤镇礼阳郑村郑X秋家中了解情况。在办案民警及当地干部的政策攻心下,当天下午,郑X秋在当地村干部的陪同下,到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X秋(男,40岁)如实交代了2011年11月30日凌晨3时30分左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沿东彩路自昆三村往礼阳村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东彩路昆五路段时,与对向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李壮桂倒地受伤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郑X秋没有立即停车采取抢救伤者及保护现场等任何措施,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触犯法律,于2011年11月30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月21日上午,受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郑X秋的家属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受害人家属对交警部门的快速破案及调解非常满意,紧紧握住办案民警的手连声感谢,并称将向交警部门送来锦旗。(潮公宣 编辑:小马)